法律

国家领导人对连锁销售的态度

  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指出,发展连锁经营、对于深化企业流通改革,加速企业现代化进程,进一步促进工业的现代化生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具有积极意义,是带有方向性的一项伟大改革。摘自《1997年7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5号文件》

  1998年由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带领一批商务考察团到美国,引进的以店铺带动广大人力推销的直销方式,一种更加适合于中国国情的直销模式,在两广一带进行试运行。

  1998年4月21日国家以“还不适合我国的国情民情”取缔了传销,同年5月12日又引进了连锁销售。1998年6月22日批准11合法传销公司转型为直销公司。

  1998年5月12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在深圳特区报上发表了讲话,指出连锁销售为企业开辟了市场利润最大化,经营风险最小化。“商业要创新,连锁须先行”的讲话。

  2006年11月国务院总理******,在十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中讲到“让北方的一些闲散劳动力,到南方一些城市从事一些无体力的劳动,挣到一笔原始资金,回到家乡,以点带面,发展当地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