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什么是劳动仲裁终局裁决

  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是劳动争议仲裁庭对当事人提出的实体劳动争议所作出的裁决,该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对用人单位发生法律效力。对于劳动仲裁庭所作出的终局裁决,如果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不能起诉,但如果该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一)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如果对方没有在裁决确定的的期限内自觉履行义务的,应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所在的法院提交书面的强制执行申请,在法院受理你的执行申请后,就会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进行强制执行。

  1,劳动仲裁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若干份。

  有二审的,应当提交一审和二审的法律文书,共三份;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或者仲裁委出具的生效证明。

  根据终身判决书的内容,先至生效判决书的书记员,直接申请;亦可以到法院立案大厅的诉讼材料中转中心,提交书面的申请。终审法院的做出的判决生效时间不是做出之时,而是双方当事人签收之日。

  (6)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是律师的,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所函和律师证件的复印件。

  (7)被执行人是企业的,应当提交企业注册基本资料、组织代码证相关证明复印件;是个人的,应当提供个人身份材料。

  (8)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不能上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一裁终局案件对裁决不服是不能上诉的,但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