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引纠纷工商平事端
2006年1月12日,广安市刘某来到武胜县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投诉称:去年12月中旬,自己驾车发生车祸,将长安新星面包车开到财保公司指定的武胜某汽车维修厂修理,之后不久,自己驾车到重庆办事,在返回广安途中车子便出了毛病,又到广安的一家维修厂修理,用去修理费1700多元。他从广安这家修理厂得知,由于先前检修不仔细,车水箱下有一颗螺丝钉松动,导致水箱的水渗漏,最终引发干锅,造成发动机拉缸。随后,他找到原来负责修理的武胜某维修厂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未果,请求工商局、消委会帮助其挽回经济损失。接诉后,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听了双方的陈述与辩解后,12315工作人员宣讲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指出了双方各自存在的过错。经过2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达成一致,由武胜某修理厂承担600元的修理费用,其余由消费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