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试用期单位未聘用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
一、过了试用期单位未聘用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
1、过了试用期单位未聘用,因为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因为劳动者在试用期中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试用期辞职不发工资怎么办
1、协商解决。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
3、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4、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5、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