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工资的百分之多少

  一、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工资的百分之多少

  1、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工资扣百分之20是否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根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因此,如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员工的工资,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如用人单位仍不肯支付,员工可以向有关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及赔偿金。当然员工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判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赔偿金。员工常常会担心自己的举报或提起仲裁会使自己面临一些风险,例如用人单位可能对自己产生不良的印象,甚至可能想办法将自己解雇。应该说所有的维权行为都会面临一些风险,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明确自己的权益,并留意搜集各种证据,包括证明自己在此用人单位工作过,以及该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员工的工资的事实等等,以便自己在劳动争议中获得有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