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把好验货关,才能无纠纷

  【案情简介】

  消费者顾先生,2008年11月份在宜山路某建材商场购买了一套铸铁浴缸,价格为4300元人民币,产品实行送货上门,后消费者发现铸铁浴缸底部有两条裂痕,要求商场解决未果,投诉至徐汇区消保委。

  【处理过程】

  经了解,产品经销商所谓的送货上门,仅仅是将铸铁浴缸至消费者家所在的门口,并非送至家中,货物送达后经销商便催促在家等待而毫无思想准备的顾先生取货签字,由于身处室外不便开箱验货,无奈的顾先生只得草草收货签字。产品搬回家中后打开包装安装发现浴缸底部有两条裂痕,顾先生当即和商场售后服务联系,而得到的答复是已经签字验收的商品外观损坏由消费者自行承担责任。

  【调解结果】

  由于无法明确责任归属,双方经区消保委反复协调达成如下协议:由商家补偿消费者壹仟伍佰(1500)元,商家保证消费者家中浴缸五年内不出现漏水,如出现漏水商家承担全部责任。

  【消费提示】

  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把好验货关应尽量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明确验货内容,收货时要核对商品品牌、型号,检查商品外表有否损伤,功能调试,以及验收配件、说明书、保修卡、发票;

  二、是要明确验货时间,能在现场进行交货的商品应在现场验收,送货上门的商品在物品到家后应立即拆开包装验收;

  三、是有条件的话,应在购买同时就明确验货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