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有什么限制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有什么限制

  1、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用人单位使用非全日制工的,不允许按月结算工资。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救助报酬支付的原则

  构成海上救助,被救船舶、货物所有人有义务向救助人支付救助报酬。与此相应,救助人享有救助报酬请求权。对于人命的救助,被救助者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根据救助合同约定的不同,报酬支付有两种原则:一种是约定以救助人所使用的人力和设备及时间计算救助报酬的雇佣救助合同,即无论救助是否成功,被救助人均应依救助合同的约定支付救助报酬;另一种是的“无效果,无报酬”的救助,是海上救助中应用最为普遍的形式,采用“无效果,无报酬”的原则,可以避免在危难的情况下签订救助合同给被救方带来的不利及因双方谈判可能拖延救助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