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辞职后怎么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一、辞职后怎么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1、劳动者被辞退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1)、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要提供工资被拖欠的证据和申请书;

  (2)、向劳动保障监察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保障监督行政部门介入调查;

  (3)、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要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二、恶意欠薪行为怎么举证

  1、无论是转移财产,还是其本人逃匿,劳动者一旦发现,便可通过报案,由司法机关立案并介入侦查,调取雇主的资产及经营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此情况下,雇主是一种积极的作为行为,其主观的欠薪恶意是非常明确的,因此劳动者毋须承担举证责任,只需提供立案侦查所需要的基本线索即可,侦查机关不得以劳动者无法提供详细的雇主财产或个人走向等信息而不予立案。

  2、欠薪行为是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这里的“有能力支付”指雇主或用人单位具备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能力。由于现实中雇佣方往往以资金周转困难或陷入债务危机等理由表明无力支付劳动者工资,即劳动者报案后,公安机关介入侦查,雇主应当提供证明其资产及经营状况的所有内容,以此证明自己无力支付的客观情况,如果隐瞒或者故意漏报其资产状况,应视为存在有支付能力但不支付工资的主观故意。“不支付”实践中又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雇主承认劳资关系但不支付工资,二是雇主不承认劳资关系而不支付工资。

  3、在雇主承认劳资关系的情况下劳动者只需提供证明劳动合同关系及其工作情况的相关证据即可,是否支付工资则需要由雇主提供证明。在雇主既不承认劳资关系、又不支付工资的情况下,由劳动者来承担举证责任,无疑是不可行的。对此,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不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无效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