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多少

  一、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多少

  1、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的约定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工资。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内是否一定要签合同

  1、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或只签试用期合同是不行的。试用期只能存在与劳动合同期限內。因此试用期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

  2、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实际上这种做法适得其反。

  3、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的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仍受法律保护,而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企业要终止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法律还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