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儿童票价起纠纷,沟通到位最关键

  秋高气爽的日子,带上假期里的孩子一家人外出旅游本该是件开心的事,而孩子的门票却给齐先生增加了烦恼。

  06年8月25日至30日,齐先生一家人参加了上海某假期旅行社组织的山东半岛、大连双飞六日游。在威海旅游时有五到六处景点导游一直帮孩子买了全价票。齐先生很不理解,他认为,孩子才10周岁,身高150cm,应该买半价门票才对。而旅行社认为,按照齐先生和其签订的合同,十二岁以下儿童提供往返机票、车位,其他费用自理。同时,根据当地旅游景点门票规定,儿童身高120cm以上需全价门票,因此,齐先生的孩子应购买全价票。但齐先生却不认同这一说法。

  调解结果:

  经过消保委旅游专业办调查并调解,该旅行社因没有出具关于威海旅游景点门票书面规定的证明,故愿意补偿50元人民币给消费者齐先生,作为本次旅游服务质量补偿金。消费者齐先生表示满意,此纠纷结束。

  消费提示:

  在旅游过程中出现旅游纠纷时,旅游消费者不要冲动,固执己见,而应该先认真查阅签订的旅游合同和相关旅游规定与景点旅游规则,在正确无误下与旅游经营者交涉,理性维护自己的权益,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而影响了自己愉快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