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酝酿出台监管法规
商报讯(特派杭州记者于士凯)昨日,在中国电子商务安全策略论坛上淘宝网方面表示,将联手公安部门建立网络交易安全体系。这将是继“评价标准”、“支付标准”后的第三个网络交易体系。
据了解,“评价标准”与“支付标准”是最先由淘宝网提出的交易模式,像公开商家信誉信息、商家先行赔付、7天无条件退换等,目前这些交易手段已经被业内认可并广泛使用。但前两种“标准”只是被业内“默认”,并没有成文的规定。此次提出的“安全标准”已经得到公安部门的支持,并且将由网络监察部门与网购行业共同制定。
淘宝网总裁陆兆禧表示,当前的网购市场良莠不齐,存在欺骗消费者的现象,希望此次论坛召开能整体提高网上交易透明度。据官方数字显示,从2006年-2008年网购犯罪近6000起,涉案金额4213万元,平均每天有近20起网络犯罪案件。杭州市公安局网监分局局长邱平表示,“‘安全’已经成为网络交易市场的一个关键词,在行业内建立‘安全标准’势在必行”。
据公安部门介绍,网络交易犯罪主要问题集中在“支付环节”上。犯罪分子往往通过消费者提供的银行账号、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盗取消费者钱财;或通过“钓鱼网站”、“虚假链接”等方式诱骗消费者上钩。
淘宝网方面表示,将配合公安部门继续做好网络安全防范工作。网站公布的最新数字显示,2008年网购投诉率为每1亿元0.6起。这个数字比2007年降低了50%。淘宝网新闻发言人介绍,目前网站上每件商品页面都设有“举报”功能,消费者随时可以举报不良卖家。此外,今年第一季度网站共下架不合格商品100多万件,屏蔽各类“钓鱼网站”、“虚假链接”、“中奖网站”5000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