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

  一、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

  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