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要薪资证明违法吗
第一种,面试时要求提供上家公司薪资证明询问你所期望薪资以后,在要求你提供薪资证明之前,你一定要问清楚新公司岗位的薪资结构和福利待遇。在了解岗位的薪资信息之后,你可以告诉自己需要根据公司的薪资结构。
第二种,通过面试后,没收到通知入职新公司前被要求提供薪资证这个时候你可以按照要求提供上份工作的薪资证明,但除了工资单上的总薪资,其他细节可以不予提供。可以告诉面试官自己在上份工作中的薪资组成部分。
第三种,在试用期内,被要求提供薪资证明如果你非常满意这家公司,提供薪资证明也只是例行公事,且至始至终你都和面试官诚实谈薪,即使薪水略有夸大,但也不是特别出格,那么你大可提供薪资证明。
1、开收入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
2、开收入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
3、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财务章或者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