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新房装修出现渗水

  禅城区消费者丘先生在佛山市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房屋,并于今年6月装修完后发现洗手间有渗水现象,导致地砖和墙砖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后反映到物业公司工程部,几经周折仍未获解决,反映维修事宜占用了三个月的时间,造成了物业管理费用等相关问题。就此,丘先生向消委会投诉,提出了索赔请求。

  消委会接到丘先生的投诉后认为:房地产公司应实事求是地处理丘先生的问题。物业公司应根据投诉登记显示,并以此日期为标准确定物业管理费用的产生问题,赔偿相应的费用;对业主的第二、三点要求应提供相关依据支持;对第五、六点要求希望业主能协助提供瓷砖的牌子、型号等材料,房地产公司应尽量达到业主要求。最后房地产公司接受了消委会的建议,与业主达成了一致协议,同时消费者工作人员还提出,房地产公司应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屋防水保修期顺延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