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和委托合同有什么区别,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主要有:
1、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务合同属于劳动法的范畴,而委托合同属于合同法的范畴,两者依据的法律不同;
2、二者适用的主体不同;劳务合同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委托合同的主体则是具有代理权限的代理人。
3、确定报酬的方式不同;劳务合同的劳动报酬是被派遣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的劳动报酬,而委托合同的报酬则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直接确定的合同;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劳务派遣合同是有偿合同。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有: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
劳务合同主要有以下特征:
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
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