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住房买卖合同编号怎么查

  商品房买卖合同扉页上的合同备案编号称之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商品房签约成功同时生成合同自编号,并自动与房地产主管部门网络联机备案生成合同备案号。合同备案号是网上查询的必要条件。你在签合同时当地的房屋备案应该会以短信的方式发送你合同备案号以及查询的网址。

  (一)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到房管局进行现场查询,在房管局交易办事窗口提供合同及身份证即可查询合同信息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已经备案;

  (二)还可以登陆房管局网站进行远程查询。

  具体如下:登陆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直接在首页点击“网上签约查询”;点击后进入查询页面,输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左上角合同编码,再输入约时所确定的密码即可进行合同相关信息的查询。

  买卖合同一般应规定的内容及注意要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自然人就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

  (二)标的;(应写全称,写具体,不能简写,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花色等要写具体)

  (三)数量;(必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四)价款或者报酬;(由双方协商决定)

  (五)质量;(产品的质量标准,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要按企业标准签订,当事人有特殊要求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应有明确规定

  (七)违约责任;(按经济民法典规定)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可写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法院解决)另外还可以规定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对于出卖人来说,其在买卖合同中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三)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标的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出卖人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标的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五)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

  (六)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二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