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现金借条借款人不承认如何办

  一、现金借条借款人不承认如何办

  1、对于现金借条,借款人不承认的,如果法院认定现金借条有效的,即使不承认也不会影响其效力。

  2、如果法院不认可借条的,当事人应当搜集其他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来积极应诉。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1、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2、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3、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