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人放弃继承需要什么手续其注意事项有
房产放弃继承权需要的手续有:
步骤1:弃权人本人需要携带着身份证、户口簿及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弃权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所放弃财产的财产凭证到公证处办理。
步骤2:弃权人在公证处填写相关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表,随后公证处会依据弃权人的意愿为其拟写一份弃权声明书,之后再由公证人员签字确认。
房产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注意事项有:
1、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做出。因为于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并不享有可以处分的主观权利,仅享有客观权利,而客观权利仅是一种资格,是不得抛弃的。
2、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即:放弃房产继承公证的办理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自己去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
3、弃权人应在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房产继承过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继承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