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一份公证书,帮老年夫妇取出亡子存款

  仪陇人张云明(化名)的儿子于1997年去世,身后留下1万元存款。然而,就是这1万元存款,张云明和妻子奔走多年也没能从银行取出来。昨日,记者从仪陇县公证处获悉,由于公证人员对相关事实依法进行了公证,张云明夫妇已于8月29日将这笔存款取出。8月26日上午,一对老年夫妇来到仪陇县公证处。夫妻两人介绍,他们的儿子在外地突然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他们得知儿子去世后在重庆的银行里还有1万元存款,于是多次前往重庆,但不知道儿子银行卡密码,未能将儿子的存款取出来。今年8月初,张云明夫妇在亲戚处得知,遇到这类情况必须到公证处公证,才能将儿子遗留的存款取出。于是,他们拿着所有的材料来到仪陇县公证处。

  “经过调查,张云明的儿子去世时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所以其父母是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同时,张云明的妻子又表示愿意放弃对儿子遗产的继承权,故该遗产由张云明一人继承。”仪陇县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调查中,公证人员了解到,张云明夫妇的生活极其困难,他们当即决定减免其全部公证费。“银行没有权力和义务去调查户口、核实继承人,所以无法判别到底谁是存款的继承人。出于对账户安全的考虑,银行要求取款人出具公证书是符合规定的。”公证人员说,为张云明夫妇办理完公证手续后,他们拿着公证书去重庆,并顺利地取出了儿子遗留下来的1万元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