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假释期间债务问题怎么处理

  一、假释期间债务问题怎么处理

  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产生债务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十一条: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

  (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

  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本法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假释的条件有哪些

  (一)法定的对象

  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且属于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

  (二)法定的实质条件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认罪伏法;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劳动改造期间一贯表现好,确有悔改表现不致重新犯罪的,或者老弱病残并丧失作案能力的。

  此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把握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还须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为了贯彻对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犯的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犯依法适度放宽。

  第二、对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惯犯的假释,主要是根据他们的改造表现,同时也要考虑原判的情况,应当特别慎重,严格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