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诈骗,拿律所当幌
今天上午,东城检察院发布,该院2014年以来批准逮捕投资公司与评估机构合谋诈骗融资企业案件5件13人,从这些案件中看出,骗子正是拿正规律师事务所做掩护,才让投资人上当受骗的。
上午发布“X公司”诈骗300万
上午,检方披露了“XAD某某资产管理股份公司北京代表处”诈骗案详情。
XAD公司根本没有融资资质及融资能力,实际上也没有开展合法的经营活动。公司的日常运营极不规范,管理混乱松散。
公司不与公司职员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给公司职员缴纳“五险一金”。职员根本没有金融专业背景和知识,也没有上下班时间的限制,工资全部以现金形式发放。
近日,东城检察院将该公司陈某、唐某、李某、张某等人以涉嫌合同诈骗罪起诉到法院。
检察院指控,几人在宋某(在逃)等人的组织领导下,于2011年8月至2012年6月间,在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以XAD某某资产管理股份公司北京代表处的名义,与被害人签订融资借款合同骗取被害人财物,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诈骗人民币300余万元。
拿律所当幌子诈骗20万
徐女士的爱人是湖南省怀化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2013年底为了支持丈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徐女士通过朋友联系上了一家传说在北京颇具实力的投融资公司——Y财富(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徐女士到北京后,该公司总经理董某称,可以为他们融资1.5亿,但要求提供一些基本的公司资料,后又提出必须先要由律师事务所等专门机构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并出具专业的法律调查报告后,方可融资。董某向徐女士指定了该公司的合作单位北京某律师事务所。
徐女士与这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一份费用高达20万的《融资调查委托协议》,并交了1万元的定金。该律所的投融资部随后派出一名专门的律师与徐女士等人一同回到了公司所在的怀化市进行实地考察,并出具了投资风险评估报告。
期间,董某又给徐女士多次打电话,催促其将余款及时汇清。当董某拿到报告后,却称资料需重新完善,而当公司又一次按照要求完善了资料后,董某马上又提出新要求。直到最后董某称,如徐女士在规定日期前无法备全材料,则视为融资项目的自行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