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决定

  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决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以下是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范本:

  税不罚字()第号

  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住址)

  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件名称)一案,已经调查终结,现查明:

  (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经审查认为:(当事人)上述事实,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条第款项的规定,本可予以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机关(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