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国外是如何针对网络安全立法?

  世界上第一部网络专门法就是德国在1997年通过《为信息与通讯服务确立基本规范的联邦法》。而澳大利亚也是最早制定互联网管理法规的国家之一,新加坡有严格管制媒体内容的传统等。

  国外如何针对网络安全立法

  德国于1997年通过《为信息与通讯服务确立基本规范的联邦法》。该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网络专门法,对包括网络内容在内的电子网络空间的行为提供了全面、综合的专门法律规范。该法将出版物概念扩展到“音像载体、数据存储设备、图片和其他表现形式”,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内容责任,对未成年人保护作了明确规定。

  澳大利亚也是最早制定互联网管理法规的国家之一。在澳大利亚,有关互联网管理内容的法规及标准由传播和媒体管理局、行业机构、消费者共同制定,主要有:《广播服务法》《反垃圾邮件法》《互动赌博法》《互联网内容法规》和《电子营销行业规定》。《互联网审查法》正式确立了官方性质的互联网内容分级体系。由澳大利亚传播和媒体管理局负责网络内容的监管,根据举报进行调查,并向网络提供商发布相关指令。

  新加坡有严格管制媒体内容的传统。在互联网发展与管理中,政府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广播法》及以其为依据制定的《广播(分类许可)公告》《互联网行为准则》,是新加坡互联网内容管理的基础性法律。其他管制内容则散见于《刑法》《国内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之中。法律规定实行网络分类管理,所有网络服务提供商、讨论政治或宗教问题的网络内容提供商、在新加坡注册的政党组织所建网站、经营网上报纸并收费的内容提供商,都必须在媒体发展局登记后方能开始运营。

  韩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互联网审查专门机构的国家,也是第一个强制实行网络实名制的国家。《促进利用信息和通讯网络法》规定,由国家信息通信部来推广和发展过滤软件,对未成年人有害的网络内容划分等级。此外,韩国还发布过关于网络内容管理的专门法令,如《互联网内容过滤法令》在法制层面上确立了网络内容过滤的合法性。审查范围包括BBS、聊天室,以及其他“侵害公众道德的公共领域”“可能伤害国家主权”和“可能伤害青少年感情、价值判断能力的有害信息”。但是,2011年7月份韩国发生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黑客事件,网站大规模泄漏个人信息事件,韩国政府打算分阶段逐步取消网络实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