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找法网说法:这些“人肉”举动不可为,小心担责

  最高人民法院9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于10月10日起施行。

  这次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那么哪些人肉举动是禁止为之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点,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人肉”曝光别人隐私不可为!

  比如: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人肉”小偷)、私人活动(婚外情)、家庭住址等等。因为怀疑中学生徐某偷衣服,将徐某在该店的视频截图上传微博,随即引发“人肉”,两天后徐某跳河自杀。而服装店店主蔡某因犯侮辱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但是,为反腐做出的“人肉搜索”行为是可免责的!★

  2、微博微信转发侵权信息须担责!

  【疑问】我们如何判断该信息该文章是侵权的?

  a、看“注意义务”!即转载时需注意有没有侵害他人。(侵害程度越大,认定过错的程度越大。)

  有些普通网民觉着好玩就转发,属于过错程度较低的或者是没过错的;而一般网络大v如果没有审核侵权文章,就微博转载的,属于侵权过错程度高,因为粉丝越多公众影响力也就大承担的责任就越大。

  b、是否修改转载信息的标题,添加不实内容,误导公众。

  3、网站有偿删帖须担责!

  a、擅自篡改、删除、屏蔽特定网络信息的;

  b、以断开链接方式阻止他人获取网络信息的;

  c、雇佣“水军”恶意炒作的;

  d、签“花钱删帖”协议,法院是不认的。

  4、网站拒绝提供侵权者个人信息须担责!

  被侵权人对侵权者身份不明的,可直接起诉网站担责;对侵权者身份知道的,要求网站即刻删帖,侵权者如果请求网站担责的,网站需共同担责。

  为了保护被侵权人的权益,司法部门加大了保护力度,做出规定:被侵权人最高可获赔50万。为此,小编呼吁广大网民,转发信息文章需谨慎,勿摊上大事!

  首先,大众媒介专业素养要提高,要发挥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作用。大众媒体不能总是被网络舆论牵着鼻子走,要真正承担起大众媒体的社会责任。

  其次,对于网络服务商而言,要引导其遵纪守法。网络服务商要按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接到权利人的侵权通知后,应及时删除或屏蔽侵权内容,对于明知存在侵权的内容,应主动删除或屏蔽,加强对内容的审查力度。

  再次,要引导网民加强自律和守法意识。网民需要切实认识到,对他人隐私的尊重和保护既是自己应尽的义务,也受法律约束。

  最后,政府也应及时、正确发布信息,做好引导的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