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新规:遭网络诽谤可直接起诉网站
随着微博和微信等社交工具的流行,一些信息依托社交圈传播很便捷,同时也出现一些虚假信息满天飞,甚至有侵犯个人权利的信息被广为传播。以往,那些不慎转发虚假信息的人,好像并未受到处理,尤其是一些粉丝很多的微博大V。不过,从今天开始,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微博大V转发信息时,对信息的真假,有更高的注意和核实义务。同时,“规定”还明确了花钱找人删帖和收钱删帖之类的协议无效。
司法解释
转发担责微博转载,粉丝越多担责越大
规定:人民法院认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及其程度,应当综合以下因素:转载主体所承担的与其性质、影响范围相适应的注意义务;所转载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明显程度;对所转载信息是否作出实质性修改,是否添加或者修改文章标题,导致其与内容严重不符以及误导公众的可能性。
法官解读:江苏法院一长期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称,不管谁,如果转发了对他人造成了明显的伤害或是扩大了伤害的信息,都可能被追究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姚辉表示,认定转载者承担责任的一个重要要件就是“过错”,“比如你是‘大V’,你对转载网络信息的注意义务就要比一般人高。而一个普通老百姓的过错程度可能就比较低或者没有过错。”姚辉说,“如果你是‘大V’,你就应当知道你轻易地一转发,影响力有多大。你的言语、你的一举一动可能影响的受众有多大,你法律义务上有更高的注意力。你就应该谨慎。”
有偿删帖签“花钱删帖”协议,法院不认
规定:被侵权人与构成侵权的网络用户或网络服务提供者达成一方支付报酬,另一方提供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服务的协议,人民法院应认定为无效。擅自篡改、删除、屏蔽特定网络信息或以断开链接的方式阻止他人获取网络信息,发布该信息的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接受他人委托实施该行为的,委托人与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官解读:这条规定,主要是对随意篡改、删除或屏蔽网络信息的行为进行规范。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就擅自删改、删除或屏蔽信息,一旦引起纠纷,相关的人就会被追究责任。
同时,这条规定还说明法院对花钱和收钱删除信息的行为的不认可。现实中,经常出现花钱找人删帖或收钱删帖的情况,而有了这个规定后,双方因为删帖协议发生纠纷后,法院会认定双方的协议无效。这也就可能会出现删帖拿不到钱,拿了钱也可能被要回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