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负压运行安全控制

  负压操作安全控制措施主要有以下6项控制措施:

  1、负压操作,要严格开车、停车、排渣安全操作程序,确保不发生爆沸、氧化燃烧、爆炸事故,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负压系统抽出物,须有必要的安全处理装置或设施,确保不发生燃烧、爆炸、污染。

  3、负压装置系统须有防突然停水、停汽、停电等紧急停车的安全保证措施。有些负压处理物料的装置,突然停车会造成窜入空气或其它介质,进而引起燃烧、爆炸,因此,必须有应急处理措施。

  4、负压装置系统与负压动力设备之间,应设安全缓冲分离装置或其它安全装置。

  负压系统和负压泵之间,常因故障使不同介质互窜,进而引发事故,故须在其间设置缓冲分离器,或视情况设置单向阀等其它安全装置。

  5、负压工艺系统的设备、装置、管道等应随时检查维护、定期检测、修理、更换,确保其完好可靠。

  6、负压系统操作要有破真空的安全技术措施。

  负压操作需要破真空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落实可靠的破真空安全技术措施。如有易燃、易爆物存在的负压操作,为防止破真空时混进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可采用氮气等惰性气体破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