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容量安全控制

  容量安全控制从控制手段、暂存物料安全、控制部位和控制设备四个方面进行。重点防火、防爆和防中毒。

  1、工艺系统,须具备必要的容量控制安全设施或措施。如:投料计量、出料计量、器内料量或液位量度、器内物料超限报警或连锁等安全保障装置。

  2、化生产场所不得作堆料场,必须暂存物料时,须有确保安全的条件。

  3、可燃、易燃、易爆物料和有毒有害物料流动系统、储存装置,须有防止燃烧、爆炸、中毒等安全技术措施。

  4、计量仪器、仪表、装置及容量安全控制、报警、连锁等装置,须随时检查维护,定期检修,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