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犯罪嫌疑人在外地被捕会在哪里审判

  一、犯罪嫌疑人在外地被捕会在哪里审判

  1、犯罪嫌疑人在外地被捕之后,原则上是在犯罪地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2、我国刑事案件的管辖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二、可能会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有哪些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