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民主权利具体包括哪些罪行
一、侵犯公民民主权利具体包括哪些罪行
1、侵犯公民民主权利包括强迫妇女卖淫罪、拐卖人口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侮辱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罪行。构成强奸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公民的民主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民主权利的具体内容包括民众的知情权、言论权、参与权、监督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
在现代民主和法治国家,民主权利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丰富公民民主权利的内容,拓展民主权利的范围,创新民主权利的实现形式,完善民主权利的保障制度,是当代世界各国政治发展、法治建设和人权保障中面临的共同任务。
民主权利与人身权利完全不同,人身权利是以个人的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人格尊严又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等与经济无关的个人权利;而民主权利则是以民众的知情权、言论权、参与权、监督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民众的公共权利为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