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确定了公司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及其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2、安全管理职责

  2.1总经理职责

  2.1.1监督安全方针、政策、法规、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1.2指导、检查承包点的安全生产、解决重大安全工作事宜。

  2.1.3监督事故处理的落实情况。

  2.1.4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2.2。副总经理职责

  2.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

  2.2.2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及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2.2.3组织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演练。

  2.2.4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2.3。总工程师职责

  2.3.1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3.2组织制订、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2.3.3组织、研究解决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制订重大隐患的整改方案。

  2.3.4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2.3.5每月要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