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炼油化工生产装置动火作业人员的职责要求

  (1)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资格证。

  (2)动火作业人员接到用火作业票后,应认真核对用火作业票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作业。

  (3)动火作业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必须服从安全监护人的监督。

  (4)当监护人发出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5)对于违章强行用火的指令,有权拒绝。

  (6)用火作业结束后或下班前,动火作业人员要进行详细检查,离开用火现场要切断电源,不留火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