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氢气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氢车间工作人员必须服从车间主任的统一安排,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车间主任;

  (二)未经氢车间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氢车间;

  (三)进入氢车间严禁烟火及使用明火,不准带火种,禁用手机,不得穿拖鞋和带有铁钉的皮鞋,必须使用本公司下发的防静电工作服及劳保用品、专用工具;

  (四)非本车间人员或本车间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不得操作本车间设备;

  (五)在车间内不准打闹或抛掷物品,在工作中严禁脱岗;

  (六)设备在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各安全操作要点;

  (七)对车间内设备,各岗位要勤于检查维护,压力表和安全阀的铅封严禁拆卸;

  (八)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其岗位责任制;

  (九)每班组必须有生产、充装记录;

  (十)每班组应在生产过程中对氢、氧纯度进行人工检验(防止在线仪器失灵);

  (十一)氢氧化钠在加料和溶解过程中,应避免化学灼伤和溶解速度过快,对氢氧化钠要妥善保管;

  (十二)灭火器等应急物品应放在显著易取处,要定期检验及时更换确保紧急时有效;

  (十三)车间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通道;

  (十四)如发现特殊情况(停电停水等)应按照操作规程紧急停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