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

  由于超载装运、运输车辆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车辆及其零部件发生故障、司机违章驾车、路况或气象条件不良等原因可能导致运输车辆发生撞车、倾翻等,致使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事故。

  2.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要求

  (1)禁止使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以及叉车、铲车、翻斗车等非专用车辆运输易燃、易爆液化气等危险化学品。

  (2)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

  (3)车厢应有防止摩擦打火的措施。

  (4)槽、罐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齐全的安全设施及附件。

  (5)运输车辆应有防止电火花和导除静电设施。

  (6)根据危险化学品特性在车辆上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等。

  (7)运输车辆应按规定设置危险物品标志。

  (8)车辆的技术状况必须处于良好状态。

  3.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安全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应有相应的资质。

  (2)驾驶员、装卸员、押运员等应经过相应培训,持证上岗。

  (3)运输工具、车辆必须符合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4)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下。

  (5)不得超装、超载。

  (6)托运剧毒化学品应向公安部门申办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7)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有关人员了解所承运化学危险品的特性及应急措施。

  (8)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9)严禁超速行使,与其他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0)中途停车住宿或无法正常运输,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剧毒化学品运输途中出现意外,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