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重大危险源简述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重大危险源申报的类别如下:

  1)贮罐区(贮罐);

  2)库区(库);

  3)生产场所;

  4)压力管道;

  5)锅炉;

  6)压力容器;

  7)煤矿(井工开采);

  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9)尾矿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