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继承公证费用怎么收取

  一、房屋继承公证费用怎么收取

  1、公证收费(包括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

  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2、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继承公证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应提交以下材料:

  第一,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第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第三,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第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第五,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第六,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第七,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