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晋名誉侵权案二审将开庭,宋祖德无新证据
宋祖德、刘信达因不服在谢晋名誉侵权案中的一审判决结果,于1月4日提出上诉,该案件二审将于2月1日13:30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曾在1月20日举行证据交换,上诉人宋祖德、刘信达兄弟及其代表律师均未出席,也没有提供新的证据。
宋祖德:可能亲自出席二审有信心赢官司
09年12月25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就谢晋名誉侵权案一审判决宋祖德、刘信达败诉,宋祖德兄弟需赔偿徐大雯各类损失近29万元。宋祖德兄弟不服一审判决,于1月4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除陈述了6点上诉理由及2项诉请外,还同时要求将7家媒体追加为共同侵权人,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20万元。
此案在1月20日举行证据交换,宋祖德兄弟及其代表律师均未出席,也没有提供新的证据。网易娱乐电话连线宋祖德本人,对方不接电话仅用短信回复。被问及为何没有提供新证据时,宋祖德称:“对这个话题我不感兴趣。”他表示,“对官司很有信心,不担心输。我可能会亲自出庭,信心来源于祖德亲自出庭。”
徐大雯:耍赖,在本案中是徒劳的
对于宋祖德兄弟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徐大雯在二审答辩词中写道:“一审开庭时‘赖黑客’;二审开庭前‘赖记者’。但无论其如何百般抵赖,其实在本案中都是徒劳的。”对于宋祖德“赖记者”一说,徐大雯称:“宋祖德、刘信达作为所谓‘公众人物’,曾无数次接受媒体记者采访,一度‘风光无限’,多年来非常热衷于此,陶醉于此。并洋洋自得地自诩为‘娱乐圈纪委书记’等。可见,接受采访也是宋祖德、刘信达两人的惯常的言论表达方式。因此,当他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散布捏造和虚构的言论时,所产生的后果也应由其自行承担。”
宋祖德、刘信达在其《民事上诉状》中对判决其赔偿徐大雯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提出异议,对此,徐大雯反击:“之所以提起诉讼,并不是为了经济利益,而是为了讨一个说法,澄清事实,还谢晋一个清白。而宋祖德在一审宣判后表现出的恶劣态度以及继续诽谤他人的侵权行为也说明判决其赔偿的数额过低,没有对其起到惩戒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