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谈“非传闻证据”
加州大学伊姆维克里德教授做客德恒证据学论坛畅谈“非传闻证据”
3月31日,第51期德恒证据学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举行。此次主讲嘉宾为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法学院爱德华•J•伊姆维克里德教授(Edward J。Imwinkelried)。伊姆维克里德教授是美国著名的证据法学家,在2001——2007年,他都高居美国证据法学引用率榜首地位。我院何家弘教授主持了该期论坛。
在本期论坛,他以“哪些法庭外的陈述不是传闻证据?”为主题,通过具体案例讲述了美国在这一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实践,并针对我院师生的提问,对我国“传闻证据规则”的相关问题表达了他的看法。
报告中,伊姆维克里德教授结合中国的《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定》(学者建议稿)第28——32条的规定和交叉询问制度,对“传闻证据”的内涵和外延、传闻证据规则的例外,尤其是法庭外的陈述中非传闻证据的部分作了精彩而生动的演讲,并对传闻证据规则在中国的前景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报告结束后伊姆维克里德教授现场对师生们的提问一一做了详细的解答,并应何家弘教授的要求,对同学们应当如何学习证据法提出了宝贵的建议。本次报告内容丰富,且主讲嘉宾语言生动而幽默,使同学们在轻松的环境中,既开拓了理论视野,又引发了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