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数百万元的担保合同上,签名是真是假

  文件检验是浙江汉博司法鉴定中心的强项。中心原主任、现首席专家顾问胡祖平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文件形成时间研究中心南方基地”主任,“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文检专业委员会”委员。他是浙江省法院系统文检专业的创建人之一,从事文检工作已25年。

  在他眼里,每一张送检的纸片背后都是一个等待破解的秘密。而这个秘密一旦揭开,有时候涉及上百万元的资金,有时候是一个人的罪与罚。

  这两年金融危机,到“汉博”来做鉴定的借条以及担保书越来越多。这是两年前的一个案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送检单位是某地市法院。

  该地银行有一笔贷款到期无法收回,遂要求当时贷款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也就是说,这笔高达数百万元的别人的借款,现在要由担保人来偿还。但是担保人急得要用性命担保,说当年《保证函》上的签名不是他签的。(见上图)此鉴定过程就是确定左边的检材跟右边的样本是否为同一人所书,也就是说,担保人签名到底是不是他自己签的。

  针对这份检样,专家胡祖平教我们这么看:

  签名,是个瞬间完成的过程,具有一种整体趋势,包括了笔画、字间的意连和呼应关系,这种关系在其所有的签名中是稳定的,也就是此人的书写习惯。

  一,从单字、偏旁、笔画等特征上看书写习惯:粗看,“检材”和“样本”从字体、字形和大体搭配关系上看,非常接近。到底是真迹,还是“摹仿”。通常,摹仿笔迹具有“慢、抖、停、描、平”等特征,“大同小异”,现在水平比较高的摹仿,“抖”“描”已经不大出现了,让我们看细节等深层次特征。

  如,“华”字,第一笔撇笔,检材是自下而上,而样本是自上而下。这种运笔上的差异是本质的。另外,笔画的弧度、幅度、单个笔画起收笔特征都有差异。

  二,笔力:是书写中用笔力度的轻重表现。尤其体现在签名上,笔迹应有明显的轻重缓急,流畅而有节奏,如样本中所体现的那样。而检材中的字,所有笔力都没有轻重缓急,用仪器查看,文书背面亦没有压痕深浅。

  所以,鉴定意见是:这个签名为摹仿。(注:摹仿笔迹也要区别其他如老年人笔迹、醉酒笔迹、书写条件变化笔迹等,那些虽然笔迹与正常书写也有差别,但不是摹仿,而属于其他“非正常笔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