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被扣押的船载货物的拍卖

  申请人申请扣押的船载货物扣押期满,被扣押人在扣押期届满不提供担保,在货物又不宜继续扣押的情况下,海事请求扣押船载货物人可以在申请诉讼或者仲裁后向扣押船载货物的海事法院提出拍卖船载货物的申请,对于无法或不易保管的货物,可以申请提前拍卖。

  海事法院在收到海事请求人申请拍卖扣押船载货物的申请后,在七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拍卖船载货物的裁定,如果被申请人不服裁定,可以在收到拍卖裁定之日起五日内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停止拍卖裁定的执行。

  拍卖扣押船载货物,由扣押船载货物的海事法院指定本院执行人员和聘请拍卖师组织实施,也可由海事法院委托的机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