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村里卖宅基地村里怎么写手续

  宅基地买卖手续需要变更使用证,而变更使用证必须到相关部门,也就是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一)相关办事程序如下:

  1、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员会申请

  2、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

  3、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

  4、由所报土地使用权证

  现行关于房屋买卖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只适用于城市,专门针对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基本没有,因此我们只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寻找依据。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在《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由此可知,该法并未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

  (一)准备所需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如果是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的,应该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准备好相关的申请变更材料之后,向村委会提出转让申请。

  (三)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向辖区国土所提交申请登记材料,材料齐全后,国土所出具《受理回执单》,加盖国土资源部门公章,交由申请人签字。

  (四)等待国土资源部门审核。

  (五)完成宅基证使用权转让,下发新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