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市政工程开工前要有哪些手续要办

  1、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2、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3、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全称叫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也简称为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称委托人、监理单位称受托人。

  4、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有资质限定,若项目类别高,需要到地级市的图审中心审。勘察与设计必须在同一机构审查。

  在工程分包常识中,合法分包应具备四个条件:

  (一)根据工程分包常识,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二)在工程分包常识中,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三)根据工程分包常识,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四)在工程分包常识中,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凡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定为违法转包。

  1、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工程劳务分包人是取得工程中的劳务,提供劳动力;

  2、工程分包单位以自己的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管理等独立完成分包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务即劳动力要和承包人的机具设备、原材料结合。承包单位提供技术和管理,共同完成建设工程;

  3、承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需经过业主的同意;承包单位进行劳务分包不需要业主同意;

  4、工程分包要对分包工程进行施工中的管理,工程承包对分包人的管理是协调上的管理,基本上不干涉分包人的内部事务,承包人的收取分包人的管理费;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是工程承包人工建设内容的一部分。属于工程承包人的内部劳动,工程承包人要对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力进行直接管理,但不能收取管理费;

  5、工程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程价款;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费,是按日的单价和工日的总数量进行结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