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车辆违章能否在异地直接处理
一、车辆异地违章是否可以在当地处理
1、车辆在异地违章的,当事人可以在当地处理违章事项。
2、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3、当事人在异地违章,然后被交通技术监控拍到的,违章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地方处理违章事项。那么当事人在异地违章的,可以选择在当地处理,但是,当事人对违章行为有异议的,就不能在当地处理,只能去违章行为发生地处理违章事项。
4、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条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简称处理地)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
二、违章行为的管辖机关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2、要对违章行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违章行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对违章行为处以行政拘留的,应当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管理。
3、当事人在异地有违章行为,然后被交通技术监控拍到,同时对违章行为无任何异议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在当地处理违章行为。当事人对违章行为有异议的,当事人就不能在当地处理违章事项,当事人只能去违章行为的发生地处理违章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