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农机监理总站关于开展拖拉机登记证书定点生产企业选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监理总站(站、处、所、队),各有关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监督管理办法》(农机发(2008)6号文件)规定,经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同意,我站开始拖拉机登记证书定点生产企业选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拖拉机登记证书定点生产企业的选定工作按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章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办法》可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和中国农机推广网()上查阅。

  二、企业具备《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可按不同用户需求提供附加藏文、蒙文和维文版本印刷能力的,可以自愿向我站提出申请,并提供《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及拖拉机登记登证书出厂报价单,具体如下:

  (一)牌证定点生产企业资格申请表,式样见《办法》的附件1;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应为通过年检并在有效期内;

  (三)省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试制的样品10本,试制样品的制作标准及说明见附件;

  (五)印刷许可证复印件1份,应为通过年检并在有效期内;

  (六)拖拉机登记证书出厂报价单,可按30万本的批量核算,报价单将作为专家评审依据之一。

  三、我站受理企业申请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4月6日止(以申报材料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请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及报价单寄送至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监理装备处,并注明“牌证资格申报材料”。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南方庄甲60号

  邮编:100079

  联系人:柴小平、王超

  电话:010-67634169

  传真:010-67634169

  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拖拉机登记证书样品制作标准及说明

  一、式样

  拖拉机登记证书由封面、第1页(封二)、2~5页、6页(封三)、封底组成(拖拉机登记证书内页格式及内容见附录)。

  (一)封面、封底

  封面、封底采用紫棕色胶化纸和200g~250g白卡纸。封面中英文文字采用烫金、压凹工艺,封底无文字。

  (二)内页

  2~5页采用95克防伪水印纸,水印文字“拖拉机登记证书”和“Tractor Register Certificate”;底纹由超线防伪文字“拖拉机登记证书”及“拖拉机图案”组成。

  二、规格

  成品折叠后:长206mm±1mm,宽140mm±1mm,圆角半径为5mm±0.1mm。

  三、印刷

  (一)汉字

  登记证书使用的汉字为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

  (二)字体和颜色

  1、封面: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字体为一号华文中宋,文字左右居中),距天头32mm;英文“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字体为小二号Times New Roman,文字左右居中),距天头45mm;文字“拖拉机登记证书”(字体为小初号华文中宋,文字左右居中),距天头70mm;英文“Tractor Register Certificate”(字体为小一号Times New Roman,文字左右居中),距天头85mm;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字体为二号华文中宋,文字左右居中),距地脚23mm;英文“Made by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字体为小四号Times New Roman,文字左右居中),距地脚16mm。

  2、封底无文字。

  3.1~6页,标题文字为四号黑体,左右居中;表格内文字为五号宋体。

  四、试制样品质量

  (一)证书展开打印时能顺利通过普通打印机;

  (二)印刷无透印,墨色均匀、清晰、不掉色、版面整洁;

  (三)封皮无气泡,色泽均匀,烫金字清晰、烫金力度适中、金粉均匀、不脱落。

  (四)装订页码顺序不颠倒,中缝跑线均匀、不脱线;

  (五)裁切整齐,无边刺,外形规正,面料平整;

  (六)封皮在温度-50℃~60℃的环境下无开裂、脆化、软化等现象。

  五、说明

  (一)在申报材料中试制的样品2~5页可不使用水印纸,对纸的要求也不做统一规定,由申报企业自行确定,能真实反映印刷效果即可。

  (二)超线防伪文字和图案底纹应美观大方、庄重简洁,由申报企业自行设计。

  (三)凡在本制作标准及说明中未涉及的相关制作要求可致电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装备处咨询。

  附录:拖拉机登记证书内页格式及内容(Uploads/网话农机/20090320120843997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