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协助调查最长多少时间

  协助调查是公民为维护公序良俗、社会和谐、民生安定而自愿采取的、配合警察或其他部门开展调查的行动。协助调查是自愿的,这是没有任何强迫性质、自发的高尚行为,因此也无须通过法规对其细节进行约束和规范。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协助调查既有可能仅仅要求普通公民履行作证义务,也有可能是对相关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前臵程序。

  协助调查最多不超过24小时,一般情况下,治安案件传唤不超过8个小时,刑事案件不超过12个小时。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的规定是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强制措施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是不得超过十二小时的;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需要根据情况来定。协助调查的人一般不会被拘留,但如果协助调查的人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需要拘留会依法进行拘留。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