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决定

  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对《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四十条。

  本决定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