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自动注销的条件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公司不正常注销,即自动注销的情形有两种:

  1、公司不主动年检;

  2、公司三年不报税。

  自动注销会影响个人征信,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未来三年无法再成立公司以及无法担任任何公司的法人,而且要被罚款。

  公司注销需要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公章、私章、财务章等材料。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