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并购是否以工商变更

  一、公司并购是否以工商变更

  收购公司后,公司的名称是可以进行变更的,公司变更名称的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第二十八条: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二、公司变更法人是否属于被收购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并不一定是被收购,公司原法人代表不能履行职权的,公司就可以变更法定代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