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的条件都有哪些
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
2、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
判别是否符合提条件:通过企业注销申请表格和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判别是否属于上述情况、工商登记部门只作材料的形式审查。
哪些情形不能办理简易注销
1、依法被吊销、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者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
2、企业股权(投资权益)已被冻结或者已出质登记的;
3、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被立案查处、或者涉及其他重大案件的;
4、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注销或者依法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
5、企业进入行政复议、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
6、商事登记机关认为不应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1、全部章证公章、法人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章及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非三证合一公司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正副本原件);
2、税控盘、IC卡、发票领购簿、已用发票底联、未用发票、报税密码主管税务所及专管员的信息;
3、股东会决议(历史及最新);
4、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历史至最新);
5、《工商注销登记申请书》;
6、《清算报告》或法院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算裁定书》;
7、近三年的账簿、凭证、报表、纳税申报表、银行对账单;
8、《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清算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登记
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破产申请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