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障和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与稳定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为了推动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实现农村的稳定与发展,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又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新时期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确定了实现这些目标必须坚持的方针,为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今天,我就“依法保障和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与稳定“这一题目,讲以下三个问题:
-、加强法治,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
在农村实行法治,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农村的各项事务,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促进我国农业和农村跨世纪的新发展。
(一)加强农村法治,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洁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庄严载入宪法,这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治理国家方式的重大发展,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
江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9亿多农民是中国最大的社会群体。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加强农村法治在依法治国的方略中居于特殊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依法治国,根在基层、在农村。
鉴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在农村实行法治是当前我国法制建设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我国传统农村社会以小农经济为基础、以宗法家长制的家庭为社会的基本单位,历来缺乏民主法制传统。这就使得我国农村地区成为法制建设的薄弱环节。因此,努力实现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制化,为农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为依法治国奠定坚实的基础,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加强法治,是贯彻落实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重要保证
在我国农村各项改革的启动和深化过程中,党的方针政策发挥了极其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可以说,没有适时、正确的党的农村政策,就不会有当今中国农村的稳定和繁荣。
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形势下,在农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方式也应相应地转变,领导农业和农村工作,既要靠政策,更靠法律,适时地把党的农村政策上升为法律,使之定型化、法律化,具有强制力和普遍约束力,以增强党的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权威性,形成政策与法律的良性互动机制。
(三)加强法治,是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当前,我国农业正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由计划农业向市场农业转变。法治作为现代化大生产的产物,是保障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手段。
农村市场的培育和健康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因为只有通过法律机制,才能有利于塑造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主体,有效地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才能有利于确立公平的市场竞争和交易规则,打破地区封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才能有利于规范国家对农村经济的宏观调控,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的产业地位和特点,要求法律予以特殊保护。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又是社会效益高、自身效益低,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大的弱质产业,需要国家和其他产业的保护、扶持。法律是配置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有效形式,通过设立必要的差别待遇,对农业实行倾斜和支持,才能确保农业的基础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