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效应如何规定

  一、民法典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效应如何规定

  1、民法典规定下列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主体不适格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违背公序良俗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买卖合同折价补偿有哪些

  1、本条中规定对于“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本条规定了以返还财产为恢复原状的原则,但是在有的情况下,财产是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在此种情况下,为了达到恢复原状的目的,就应当折价补偿对方当事人。不能返还可分为法律上的不能返还和事实上的不能返还。

  2、法律上的不能返还,主要是受善意取得制度的限制。即当一方将受领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而第三人取得该项财产时在主观上没有过错,不知道或者没有责任知道该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无效,善意第三人就可以不返还该原物,并且该原物也是不可替代的,此时,该当事人就不能返还财产,他就必须依该物在当时的市价折价补偿给另一方当事人。